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根据《2020年度西宁市城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小学教师20名,现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的考生需获得小学阶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 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在校期间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3. 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和违反诚信记录的;
4.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 在校就读人员及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关系的;
6. 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7.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00-2020年12月30日18:00;
2.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00-2020年12月30日20:00;
3.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00-2020年12月31日23: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用青海直聘公众号招聘求职(考试报名中心)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5.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在昆仑英才网上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及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昆仑英才网考试报名中心。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网上缴费)。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根据岗位及专业要求确定考试题目,其中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验占40%,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
4.应试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健康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到考试地点候考。证件与本人不符取消考试资格。如考生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应关闭通讯工具。
5.笔试成绩将在昆仑英才网、青海直聘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为模拟课堂和答辩,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和教学基本素养、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分值为 100 分,时间为 15 分钟。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安排进入面试环节。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在昆仑英才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6.报考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保留2位小数。报考者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在昆仑英才网、青海直聘公众号公示3天。
(五)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优先招聘具有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体检、政审、公示
体检: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政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过往经历、家庭背景、个人诚信情况、遵纪守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公示5天。
(七)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区聘教师试用期3个月,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可予以解聘。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二)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青海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报名时在“报名时居住的地区”一栏填报的地址为省外的考生,参加笔试时均须提供考前7天内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报名时居住的地区”填报地址为省内的考生,如报名后、考试前有省外旅居史的,也须提供省内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考前7天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查验考生身份等需要外,无特殊原因不得摘下口罩。
(四)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和进入考场后,均须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或健康码为“黄码”者,经考点工作人员确认,可在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考试前应签署《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收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参考期间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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