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专项检查
2014-05-07 15:45: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期,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了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情况专项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分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此次专项检查

近期,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了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情况专项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分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0家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医保负责人汇报、抽查医保住院患者结算明细清单等方法,发现大多数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能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但也有部分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规现象,如超标准收费(未按医疗机构等级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擅自定价收费以及未严格执行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政策、分解诊疗项目收费等问题,损害了参保人员利益,增加了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考虑到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运营实际情况和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等因素,省人社厅根据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对青海久美藏医院、青海省康乐医院、西宁市长城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一是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单位负责人;二是要求限期一个月整改,清退自2013年以来至今超标准、擅自定价所多收的医疗服务费;三是整改结束进行复查,如以上问题未整改或存在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加重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四是此次检查结果与年底考核相挂钩,届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要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谈判确定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使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转变作风,主动协调解决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送服务上门,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遵章守纪,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争取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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