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确保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临聘教师2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平等的就业平台,招聘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岗位人才的优化匹配”。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学前及中小学临聘教师251名,其中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80名,学前临聘教师171人(具体岗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玉树市户籍,中学临聘教师需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学前临聘教师需中职或中职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优先;乡(镇)村级学校教师优先从该乡(镇)村级具有中职或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中招录。
三、招聘方法
1、招聘方法采用公开招聘形式进行。
2、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政审、公示、体检、培训、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3、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占70%,面试30%。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分为培训期、试用期及聘用期,培训期为2个月,其每月工资为700元,试用期10个月,每月工资为1400元,试用期合格后转为聘用期,聘用期每月工资为2800元并签订劳务合同。(不承担五险一金)
五、岗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胜任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工作。
(三)年龄18岁至35之间(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两基”带课教师和有从事教育工作经历人员在年龄上可以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符合《青海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五)正在部队服现役的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一律不予报名。
(六)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中小学招聘岗位需求表、玉树市学前市直岗位需求表、乡镇岗位需求表。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2017年学前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红底三张及报名费50元。符合考录条件人员按自愿原则报名,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三)报名地点: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报名联系人:
昂旺措美 155 9760 9990
才仁代藏 182 9716 9111
七、有关政策规定
(一)公布岗位数。由市教育局公布中小学及学前各单位考录岗位及专业。
(二)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确定,若招聘岗位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可进入面试。
(三)此次报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监督、公正录用方式进行,市直中小学学前岗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70%加面试成绩30%按名次作为岗位分配依据。
(四)乡镇按报考人员,按报考意向及总分成绩分配。
(五)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必须与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
(五)报名者不得伪造、涂改所提交的一切证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经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及考核合格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满无任何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附加分
对凡在我市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的加一分、满两年的加两分,以此类推,由各校各园负责核实提供证明材料并经市教育局人事科及基教科审核确认后予以公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加5分(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