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和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第二批)公示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7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规定,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政审考察已经结束,现将曾倩等15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请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1月5日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3张,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监督电话:0972-8612947 866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