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9〕73号)文件精神和我州实际,经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0月28日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州本级2020年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点击获取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根据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缺编情况进行统筹调配,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0人点击获取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具有玉树户籍并在玉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未就业的退役军人(需提供玉树市街道、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三)招聘条件:38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9日至11月13日下午17:30前到玉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F09、F13、E1、E2窗口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全部信息页);
3.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6.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低保证》、《扶贫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内容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
(四)聘用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前150名。若遇150和151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此2名考生需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三、岗位待遇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9〕73号),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补贴按照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我州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额度以人员在岗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2.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3.已经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就业的;
4.群众举报经核实属实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其他未尽事宜由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电话
0976—8831377、882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