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关于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03-24 15:57: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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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社区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共4个,其中:城东社区招聘岗位1个,城南社区招聘岗位1个,曲什安社区1个,温泉社区招聘岗位1个。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保密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懂藏汉双语;

5.建档立卡户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3月30日(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一份、两张小二寸彩照。

  4.提交身份证、学历、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联系人:白崇兰、戴春霞

联系电话:0974-8581245,19909745025;18597043200

(二)考试(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2020年4月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同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全省社区工作者报酬体系的通知》(青组字〔2018〕1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一年。

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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